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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通关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救济(一)

作者:德和衡      发布时间:2018-07-09      

申报过程中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法律风险

 作者:王建霖、骆琛

按语:贸易便利与安全,是国际贸易需要解决的两个永恒主题,企业关注贸易便利,政府注重贸易安全,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关心的课题。进出口企业要得到长期的稳健发展,对关务合规的重视和构建是重中之重。本文冀通过梳理进出口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加强关务合规建设,防患于未然,实现企业的“长治久安”。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口企业负有向海关如实申报的义务,包括提供真实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商业单证,并在报关单正确填写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等应当申报的项目。

如企业未申报上述项目,或者申报的内容与海关的认定不符,则可能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法律后果,进而造成船期延误、合同违约、企业声誉受损、信用等级降低等一系列损失。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防范这种风险?在通关实践中,除了部分大型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进行申报,大部分中小型企业一般选择报关企业代为申报。因此,选择一家资质高、信誉好的专业报关企业尤为重要。其次,进出口企业要与报关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向报关企业提供全面、真实的报关单证,督促报关企业如实、准确地向海关进行申报。此外,在税则号列、价格等涉及海关专业认定且案件高发的领域,企业可以充分运用海关预归类、预审价等手段,最大限度地避免申报不实的问题。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2013年6月,广州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从国外采购了一批货物,货物主要包含A、B两类配件。为了确定货物的税号,该公司专门聘请预归类中介企业对A配件的税号进行了认定。2013年7月,该公司委托报关公司根据预归类的结果向海关进行申报。在申报B配件的税号时,报关公司认为与A配件区别不大,想当然地按照同一个税号进行申报。经海关查验,该公司A配件的税号申报正确,但B配件应当归入另外一个税号。最后,该公司因税号申报不实,不仅要补缴漏缴的税款186万元人民币,同时还被海关处以漏缴税款1倍的罚款。这个案例中,企业通过预归类确定货物税号,是防范申报不实风险的有效做法。但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目的,仅对进口货物中的A配件进行了预归类。此后,报关公司又在没有跟企业具体核实的情况下,自行将B配件归入同一个税号。最终导致企业遭受巨额罚款的重大损失,并且还可能面临企业信用等级下调的后果。
   


作者简介
     王建霖律师,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曾在海关工作13年,海关公职律师。
     骆琛实习律师,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曾在海关工作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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