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
team李田
职位: 高级合伙人
所在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Tel: 13544578978
E-mail: litian@deheheng.com
律师简介
中山大学1995级国际贸易专业
中山大学2004级法律硕士专业
2003-2004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2007年获中国律师执业证
2012-2014获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
擅长领域
连锁企业法律服务、餐饮行业法律服务、反倾销
主要业绩
反倾销调查案
代理广州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佛山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2023年度印度对华自粘聚氯乙烯薄膜(SAV)反倾销调查,罕见实现同行最优终裁结果“零”反倾销税。
房屋买卖、抵押及租赁纠纷案
代理广州 “某岗大厦”历史遗留问题预售房合同纠纷系列维权案,开发商名为买卖、实为抵押,一房二卖,业主维权十余年终获房产证。
代理魏某与某金融公司抵押权纠纷案,因抵押权人成为僵尸企业,代理抵押人成功涂销不动产抵押权。
代理承租人林某租赁合同纠纷案,通过债权转让、债务抵销等专业操作,使承租人终获法院胜诉判决,并判决对方承担我方全部律师费。
代理承租人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开发商名为长租、实为卖房,对方败诉并承担我方全部律师费。
代理某交易园众多承租人与业主方的租赁合同系列纠纷案,经多轮诉讼为承租人争取谈判时间,终双方调解结案。
代理冯某借名买房案。村民借名后十年反悔,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代理冯某历经多轮诉讼,争取谈判时间,终获有利判决。
代理黄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黄某向某开发商购房后存争议,开发商一房二卖,代理黄某维权。
代理业主刘某卖房后反悔毁约案,与对方谈判,仲裁和解。
婚姻家事与继承纠纷案
代理冯某抗诉案。被告冯某一审被判决承担前夫连带债务,冯某未上诉终一审判决生效。冯某又申请中院再审但被驳回,均未请律师。本律师介入后,代理冯某向最高检提出申诉,最高检终发文废除《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三十二条,即废除当事人一审判决后未上诉检察院原则上不予受理的规定。最高检将抗诉申请逐级转回基层检察院,由基层检察院提请上级检察院向中院提出抗诉,中院提审该案终改判冯某不承担前夫的连带债务。
代理罗某离婚诉讼案,历经多轮离婚诉讼、婚内财产转移诉讼、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等程序,为当事人争取公司股权利益最大化。
代理庄母取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亲属的法定监护权,成功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变现后为其治病。
代理林某房产继承案,协调多个继承人终取得一致意见,继承纠纷成功解决。
代理王某离婚案,配偶失联多年,终调解结案。
借贷合同纠纷案
代理柯某与境外放贷人合同纠纷案,境外放贷人通过内地个人柯某放款给借款人未还,放贷人起诉柯某,法院原一审判决认定双方为借贷合同关系并判决柯某承担还款责任。本律师代理柯某上诉后发回重审,法院改案由为委托合同关系,终判决由放贷人承担大部分法律责任,最大程度维护柯某利益。
代理被告汪某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历经多轮诉讼、仲裁程序,为被告争取谈判时间、终获执行和解。
刑事辩护案
代理某尼日利亚公民走私入境8公斤毒品刑事辩护案,本律师会见后主动联系境外家属了解案情,提交辩护意见终被法庭采纳,尼日利亚大使馆派员参加庭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后回国。
某东莞当事人涉世未深,被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教唆用银行卡取现被公安抓获,刑事辩护意见被采纳,当事人获轻判。
代理张某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辩护案,多次会见,张某刑拘后获释,案件未移送起诉。
代理某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获轻判。
社会职务
1、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校友会学长
2、 中山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学长
3、 广东盛和塾广州市天河区塾兄
4、 广东省企业经营管理协会副会长
荣誉奖项
1、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2、《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上诉,当通过努力争取到抗诉机会,最终成功翻案》获十大优秀案例诉讼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