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动态

Dynamic

简讯|广深两所联动,举办《建工解释二》解读及其对执行实务影响专题活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07-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二》”)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建工解释二》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进入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为精准把握新规要义、厘清裁判逻辑、破解建工领域司法实务痛点,2026年7月16日下午,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以下简称“建工中心”)举办专题活动,由本所建工中心副总监、高级联席合伙人梁龙雨对《建工解释二》作重点解读;并邀请总所强制执行业务中心总监兼德和衡深圳所建工中心主任张蕾分享《建工解释二》对律师执行实务的多维度影响。



640.jpg



德和衡广州所党总支书记、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骆琛,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韩纬武,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向龙,管委会副主任、特殊资产和执行业务中心总监、高级合伙人巢锦雄,管委会秘书长、国际贸易与海关业务中心总监、高级合伙人马晓帆,建工中心总监何湘晖,影视娱乐法律业务中心总监邱晓艺,知识产权业务中心总监、联席合伙人陈阳,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业务中心总监、联席合伙人于晓明,证券业务中心总监、联席合伙人安国良以及多位广州所律师同仁出席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总监兼建工中心副总监、高级联席合伙人李建蓉主持。



640 (1).jpg





640 (2).jpg



活动伊始,韩纬武主任致辞。他从建工业务的角度指出,受宏观环境影响,建工行业整体承压,且此前建工司法实践对诸多问题缺乏统一标准,各地裁判规则不统一。在此背景下,《建工解释二》在诸多有争议的问题上统一了裁判口径,建工律师应加强学习,共同提升建工领域的专业服务水平。



640 (3).jpg



随后,骆琛主任致辞。他指出新一届业务中心应多组织交流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品牌影响力建设。他对本次广深两所联合举办专题活动给予高度肯定,指出本次广深两所联合研讨,是落实律所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640 (4).jpg



分享环节,梁龙雨律师首先以“《建工解释二》重点解读”为题展开。梁律师结合新规立法背景,围绕招投标秩序规制、资质出借行为规制、工程质量认定、合同无效与解除结算、固定总价价款调整、审计结算规则、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七大核心模块展开深度讲解。梁律师梳理了新规下建工诉讼的裁判标准,厘清合同效力、工程结算、质量责任、折价补偿等高频疑难问题的处理规则,为办理建工诉讼案件提供了精准的实务指引。



640 (5).jpg



张蕾律师随后作《建工解释二》对执行实务的影响专题分享。张律师指出新解释第二十三条确立的新法仅适用于施行后新受理一审案件的时间效力规则,直接催生了建工执行领域存量案件适用旧规、增量案件适用新规的双轨并行格局。强调,建工律师构建诉讼执行一体化的闭环工作方法诉前介入锚定财产线索——诉中塑造优化执行依据——判后衔接防范程序空转——执行落地打通权利实现。



640 (6).jpg



何湘晖律师就活动作总结发言。他对两位主讲律师的精彩分享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本次活动聚焦的两大议题精准直击《建工解释二》的核心要义与执行实务痛点,针对性、实用性极强,能够有效助力律师提升建工领域诉讼与执行一体化服务能力。



640 (7).jpg



互动环节结束后,邓向龙主任致辞。他对本次专题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勉励律师同仁持续深入研读新规,将理论研究成果切实转化为办案实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640 (8).jpg



本次活动聚焦《建工解释二》施行后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跨所联动研讨,促进专业经验共享与业务协同,为建工领域法律服务夯实基础。未来,德和衡广州所将持续联动兄弟所,深化跨区域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专业水平,更好地满足客户多元需求。



640 (9).jpg



在线留言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20)833771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