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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简讯 | 德和衡广州所举办家事领域案件业务交流分享会(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11-02
2026年10月27日下午,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基金信托与财富管理业务中心和妇女工作委员会举办家事领域案件业务交流分享会(上),旨在为进一步提升本所律师在家事领域的实务能力、促进跨所专业交流搭建平台。
本次活动特邀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家事与财富管理中心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广州市调解协会商事调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纯律师莅临,与本所基金信托与财富管理业务中心总监刁兴律师,副总监刘昕律师、叶继顺律师、朱少婕律师,秘书长赖佩敏律师联袂主讲。分享会由刘昕律师主持。

分享环节,刘纯律师首先从近期热点上海婚外冷冻胚胎案入手,引发参会律师对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的探讨。随后,刘纯律师通过解读全国首例冷冻胚胎监管处置权纠纷和各地法院判决,点明冷冻胚胎属于特殊伦理物这一司法倾向。在冷冻胚胎的处置规则上,刘纯律师深刻剖析了继续移植、取回胚胎、销毁胚胎三种不同处置模式和结果,为处置冷冻胚胎案件提供了有力建议。

刘昕律师聚焦于《婚姻家庭安排》实施前香港离婚诉讼的案例,通过探究香港离婚诉讼中处分内地房产的法律性质与法律效力,进一步研讨当事人去世后继承人就其内地房产的诉讼权利和法律适用。刘昕律师进一步指出,随着《婚姻家庭安排》的实施,内地与香港两地法院对于承认和执行对方作出的婚姻家事案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期待未来法律适用、证据获取等多方面能有新的突破和完善,从而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与合作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朱少婕律师从一份专业完整的夫妻财产约定出发,展示了未生效、可撤销、存在定性争议三条不同破局路径,详细解析了相关路径背后的法律规定和裁判观点。朱少婕律师强调,夫妻财产约定作为婚姻家事领域中隐蔽性强、风险高、法律后果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之一,在特定情形下仍可能被认定为未生效、可撤销或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并呼吁参会律师警惕和防范职业风险,以审慎之心守住法律服务的底线与温度。

叶继顺律师从遗嘱效力认定纠纷出发,探讨形式要件存在瑕疵的打印遗嘱能否因“真实意思表示”而被认定为有效这一核心矛盾。叶继顺律师从打印遗嘱的法律性质入手,否定了探究本意规则优先于遗嘱形式要件的观点,指出了律师见证遗嘱的实务操作和巨大风险,进一步重申“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容突破、探究本意不能替代形式审查”的底线要求。

赖佩敏律师以服刑人员离婚纠纷的巨额财产转移举证责任为题,展示了在服刑人员失去人身自由和财产控制权的双重困境下,如何通过调取、梳理、举证财产去向等方式认定配偶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并据此阐明在此情形下双方的举证责任。此外,赖佩敏律师还从处分过错、保险属性、公平分割三个维度,揭示了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购买巨额保险的法律风险和分割结果。

刁兴律师从婚内父母出资购置房屋的热点话题入手,系统对比婚姻法司法解释和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房屋处置规则,并提出了在出资意思表示不明时,是否可以通过出资过程中的外观行为来判断是否赠与给一方个人所有这一疑问。刁兴律师表示,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需正确适用法律条文,精准确定房屋性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案例分享会干货满满,这场交流既是经验的共享,也是思维的碰撞,更为婚姻家事领域的业务开展提供实务参考。未来,德和衡广州所基金信托与财富管理业务中心将继续聚焦家事领域的前沿问题与疑难实务,依托专业交流平台推动业务成果落地,为客户提供更加系统、精准、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