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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高级合伙人胡芳军律师应邀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分享活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3-08      

2020年12月是我所的《民法典》宣讲月,我所高级合伙人胡芳军律师应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和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邀请作《民法典》专题学习分享,均引起热烈反响。


2020年12月15日,胡芳军律师应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的邀请,为全校约100名教职工开展了名为“学习民法典,拥抱新时代”的民法典专题学习分享。本次学习分享主要包括中国民法典的诞生历程、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民法典的主要新亮点等三个方面,对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进行了全面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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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学习分享过程中,胡律师介绍了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历程以及意义。以我国的历史为着眼点,分析制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也与其他国家的民法典对比,更加肯定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并总体分析了民法典中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对个人民事权利的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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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习分享后,胡律师被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授予校法制教育顾问的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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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胡芳军律师应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邀请,在中山大学珠海分校为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障业务培训班的全体成员作民法典专题学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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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分享会上,胡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际案例,为广大参与培训学习的互助会干部重点介绍了民法典中与我们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内容,如诉讼时效的起算、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自甘风险、保证方式的改变、“离婚冷静期”等贴近生活的规则制度。参与培训的人员对讲座的内容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讲座结束后与胡律师就民法典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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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胡律师以民法典条文为基础,用详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法典。会后许多听众仍表示意犹未尽,希望多举办类似的民法典讲座,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为日常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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